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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超先
服务地区:内蒙古-通辽
擅长:证券投资、刑事案件、婚姻家庭
律师简介
个人简介:王超先:男、汉族、中共党员、内蒙古大学法律系本科内蒙古通辽市优秀律师。现供职在北京尚衡律师事务所通辽分所(前身:内蒙古尚衡发展律师事务所)职务:主任、党支部书记、通辽市律师协会党委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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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信息
执业地区:
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新世纪大酒店南侧三楼
执业律所:
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通辽分所
律师职务:
主办律师
执业证号:
15070*********
擅长领域:
证券投资 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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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信息
可信认证:
实名、执业、平台
客户好评:
0
人
已服务:
22
人
响应时间:
一小时内
律师解答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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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
请问:1、原告上诉,二审下判决书期间不需要通知被告就可以下二审判决书吗?2、校园学生伤害事故赔偿案件,如对二审判决不服还可以上诉吗?向哪一级法院上诉呢?急需您的帮助,谢谢!
答
1、可以 2、不可以
问
现在我妈想和我的继父离婚。 在我妈和继父结婚前有两个平房,我们一直住在那里。到了1999年,继父的单位分福利房,得到了一个三居室的楼房(旧楼),我妈和继父花了几万块钱。我们五口人就都搬到楼房
答
你有通辽市的给我打电话:13947569234
问
(内蒙古通辽市)如继父与母亲离婚,房产会如何分配?
答
1、婚前有两个平房属于婚前财产。 2、三居室的楼房(旧楼)夫妻共同财产。 3
问
我应向谁索赔我的损失?谢谢
答
1、王庆祥和你是无偿客运关系,王有安全行使的义务,造成的损失他必须赔偿。 2、